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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烏魯木齊2月19日電 記者潘從武 通訊員蘇昊 今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法院通報了近5年來發生在法院系統的6起違法違紀案例。
  據瞭解,6起典型案例中兩例涉及收受賄賂,1例涉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1例涉及酒後駕駛警車肇事,2例涉及工作失職;構成犯罪的兩例,其餘4例涉案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處分;違法違紀幹警中,職務最高的是阿克蘇市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王向東和原紀檢組長吳軍。
  新疆高院要求全區各級法院黨組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分清責任,對發現的腐敗案件,實行“一案雙查”,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案件線索和案件查辦在向各級黨組、上級紀委報告的同時,上報上一級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堅決反對有案不查、瞞案不報,對協助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不力,發生嚴重違法違紀的法院,要嚴肅追究紀檢監察的責任。
  (原標題:新疆高院通報6起法院雙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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